彙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按納稅人的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征依據,在年度終了後的稅款彙總結算清繳工作。所得稅等稅種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預繳稅款,與全年決算的課稅依據往往很難完全一緻,所以在年度終了後,必須依據納稅人的财務決算進行彙總計算,清繳稅款,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這個過程就是“彙算清繳”。我國現行稅制中的所得稅,包括3個稅種: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此篇講的就是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
彙算清繳須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企業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确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因此,彙算清繳工作一直是一個比較龐大的工程,對于企業普通财務工作人員來說,年度彙算清繳不僅是一種考驗更是一種責任,同時也伴随着巨大的風險。其實隻要充分了解了最新的企業所得稅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時做好彙算清繳前的基礎準備工作,彙算清繳并不難。但對于中小型企業來說,彙算清繳工作量大,專業性強,建議不妨交給第三方專業的機構來解決。
需要彙算清繳的企業:
在中國境内、适用于企業所得稅法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包括: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的企業(即居民企業和應稅非居民企業)。企業無論盈利或虧損,是否在減免期内,均應按規定進行彙算清繳。但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核定征收企業除外。
彙算清繳的對象:
企業的生産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彙算清繳的時間:
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内(即每年的5月31日前)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内。
彙算清繳需要準備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企業基本情況表
3、企業本年度的總賬、明細賬以及會計憑證
4、本年度(1-12月)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5、本年度納稅申報表
6、驗資報告
7、以前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鑒證報告
8、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複印件(蓋章)
9、每月份個稅電子回單(蓋章)
10、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4個季度)複印件(蓋章)
11、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以及餘額調節表(蓋章)
12、固定資産盤點表、固定資産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
13、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14、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彙算清繳的關鍵:
1、收入的确認;
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以及發生時間的确認。
2、費用的扣除;
企業所得稅 12 項費用稅前扣除比例:
a、 企業所得稅的扣除标準
1.職工福利費:根據工資總額的14%準予稅前扣除
2.業務招待費:不超過營業收入的5‰,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按照孰低原則扣除
3.廣告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準予扣除
5.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納稅調整。
會計制度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會計報表所列的利潤總額是按照會計制度計算得出,而應納稅所得額不等于利潤總額,因此所得稅納稅是要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常見的納稅調整事項有如下這些:
a、公益性捐贈支出
b、工資薪金以及福利
c、業務招待及廣告
d、利息支出
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可以據實扣除。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部分,可以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扣除。
e、計提的壞賬準備
企業應收、預付發生的壞賬損失,對于計提未發生的壞賬,不允許稅前扣除;在實際發生損失的年份才能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扣除,注意需要把相關的材料留存備查。
f、管理費等
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内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内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g、特别納稅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綜上看,企業所得稅有這麼多納稅調整事項,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涉稅風險事項。
彙算清繳的注意事項:1. 申報彙繳要按期。
2. 檢查各項成本和費用的發票,發現有問題須及時聯系對方退還。賬上入賬了但沒有發票,應該在彙算清繳前補齊,沒有補到發票就不能稅前扣除。
3. 财産損失要申報:盤點資産,如果有資産損失,就按規定在彙算清繳前辦理備案并在當期申報。’
4. 減免優惠要備案:如果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就在彙算清繳前辦理備案。注:小微企業優惠不用備案!
5. 納稅事項要調整。
6. 年度虧損要彌補。
7.以前年度應扣未扣支出,需稅前扣除的,要在彙算清繳前辦理備案。
8. 填報口徑要統一。
9. 電子申報要熟練。
附:2021年12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4号”公布的,最新修訂版申報表表單(共計37張表):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内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彙算清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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