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賠償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兩個程序後,才能根據傷殘等級核算賠償數額。
2、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内申請。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内,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内有鋼釘、鋼闆一類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内的鋼釘、鋼闆一類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體内的情況以外),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5、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6、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程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