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燈主電源長時間斷電造成蓄電池虧電而發出警報聲。消防應急燈使用充電電池,不能長時間處于通電狀态。可以嘗試斷電,使其電池電量耗盡,再充電。正确使用時應該定期斷電,延長電池壽命。建議一個月斷電一次。
應急燈的安裝和維護:1、在工程設計中,為了方便平時維護與管理,消防應急照明最好按層以專用饋電回路供電。
2、為保證消防應急照明供電電源的可靠,有條件的應由變電所的低壓應急母線段供電,即當用柴油發電機組做應急電源時,隻要發電機投入使用,它就有電繼續保證供電。
3、在火災狀态下,靠近地面的煙少、氧氣多,人疏散的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裝帶來的均勻照度更為有效。所以應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
4、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态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
5、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6、做好配電線路的防火保護,暗敷時敷設在非燃燒體結構内,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時穿金屬管,并在鋼管外面刷防火塗料或采用其它防火措施;線路采用防火電纜或耐火電纜、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