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行文格式要求包括公文用紙、排版與印裝。
2、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公文用紙一般采用國際标準A4型(210mm×297mm),左側裝訂。張貼的公文用紙大小,根據實際确定。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 mm。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 mm。
版心尺寸為:156mm×225 mm(不含頁碼)。
3、排版規格、圖文顔色與印刷裝訂要求:公文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漢字和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按其習慣書寫排版)。
正文用3号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未作特殊說明,公文中的顔色均為黑色。公文在一般情況下,除了發文機關标識、眉首的反線和發文機關印章為紅色外,其餘部分均為黑色。
制版要求版面幹淨無底灰,字迹清晰無斷劃,尺寸标準,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mm。
4、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标BL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後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 mm,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後背不可散頁明訂。裁切成品尺寸誤差±1 mm,四角成900,無毛茬或缺損。
5、下行文就是指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對所屬的下級機關的一種行文。比如,黨中央給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國務院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發的文件就是下行文。下行文一般常用指示、決定、通知、批複等。下行文是一種重要的應用文體,也是應用寫作學科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