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公司法人的确定可以自行協商,隻要具有單獨的民事責任能力和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就可以擔任公司的法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在中國境内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合夥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公司既是法人,不繳納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類型有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合夥做生意公司法人的确定可以自行協商,隻要具有單獨的民事責任能力和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就可以擔任公司的法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在中國境内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合夥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公司既是法人,不繳納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類型有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