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共有财産的分割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及财産的性質,以下述三種方式分割:
1、以實質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産,對于共有财産的分割,在不影響共有财産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可對共有财産采取實物分割的方式,可以進行實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錢、糧食、布匹等。
2、以變價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産,對于共有财産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願接受共有物時,可以将共有物出賣,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3、以作價補償的方法分割共有财産,對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例如一輛汽車、一頭耕牛等,共有人中的一人願意取得共有物的,可以由該共有人取得該共有物。對于共有物的價值超出其應得份額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應對其他共有人作金錢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