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熙的《釋名·釋言語》說:“禮,體也,得事體也.”禮通于物之理,行有禮,則能知物之大體.而許慎的《說文解字》則曰:“禮,履也.所以事神、緻福也.”文言文中的“禮”字,現在被簡化為“禮”.履者,可行、可作也,說明禮原本是一種可以被人重複踐行的巫術活動.禮可能起源于原始部落的神鬼祭祀與崇拜行為,後來由純粹的事鬼、事神逐步擴展到事天、事人、事政的方面.所以,王國維說,“又推而奉神人之事,通謂之禮”
禮,體也,得事體也.
禮,即行為,在交際、活動過程中個人行為.比如:行為得體
禮,履也.所以事神、緻富也
禮,方式或者途徑.通過祭拜鬼神以求保佑、賜福;獲取财富.比如:禮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