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必須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記處辦理。
2、同時,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3、因故未能親自到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