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程序:
1、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社區居民委員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内,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初審,将結果在申請人居住地張榜公示;公示5日後,将申請材料連同公示意見上報鄉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3、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5日内進行複審,并委托社區居民委員會将複審結果在申請人居住地再次張榜公示;公示5日後,将申請材料連同公示意見上報區民政部門;
武漢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程序:
1、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社區居民委員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内,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初審,将結果在申請人居住地張榜公示;公示5日後,将申請材料連同公示意見上報鄉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3、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5日内進行複審,并委托社區居民委員會将複審結果在申請人居住地再次張榜公示;公示5日後,将申請材料連同公示意見上報區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