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将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如果手機丢了是被盜了是可以立案的。各地對于盜竊的立案标準會有所不同,大部分地區是達到1000元就可以立案了,應根據當地的規定而定。如果手機自己丢失的,不符合立案标準,但公安機關也會受理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對于在審查中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必要時,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初查。初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采取詢問、查詢、勘驗、鑒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财産權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