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不要随便使用非處方藥,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能确保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2、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藥,非病情必需,盡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藥。
3、用藥前應詳細閱讀《藥物說明書》,盡量不用孕産婦慎用“和孕産婦禁忌”的藥,如可以局部用藥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藥。
4、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藥物,母子同治。
5、應使用多年廣泛應用于孕婦的藥物,盡量避免使用尚難确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僅有理論上評價的藥物慎用。
6、近臨産期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産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7、可以通過DNA檢測技術來區别、掌握在此期間能夠安全使用何種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