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人才制度主要有兩大類:世襲制和選拔制。秦以前主要是世襲制度。西周時,天子以及諸侯分封天下。管理國家由天子、諸侯、卿、士分級負責。而各階層按倫常,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選拔制主要有察舉、征辟制、九品中正制和科舉制。察舉制實行于漢代;九品中正制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科舉制存在的時間最長,從隋朝一直延續到清末。從明代起,科舉制的考試方法又産生巨大變革,改用八股方式衡文取士。曆代小說以及人們對科舉制的诟病,大多不是針對科舉制本身,而是針對明清以後的八股文取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