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蔣女士在經過蓮花一家餐廳時,意外發現餐廳門口擺放着一隻孔雀标本,下面的招牌寫着餐廳提供紅焖孔雀、孔雀炖湯等料理,“孔雀不是保護動物嗎?為何可以公然銷售?”蔣女士非常驚詫,緻電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希望一探究竟。
孔雀能公開銷售甚至端上餐桌嗎?記者了解到,我國的孔雀種類主要分綠孔雀和藍孔雀兩類,綠孔雀是野生保護動物,嚴禁人工養殖經營;藍孔雀此前允許有資質的單位人工養殖經營,近年來也明令禁止。也就是說,公開兜售孔雀違法,更不能吃!
餐廳門口的孔雀标本,下方是食譜。
【現場】
上方是孔雀标本 下方是孔雀食譜
蔣女士說:“我對那家餐廳的做法感到非常驚訝,我當時就心想,怎麼這麼殘忍?那麼好看的孔雀居然要殺了吃掉。回到家越想越不對,孔雀好像還是保護動物,這不是犯法了嗎?”
根據蔣女士的指引,記者找到了那家位于嘉蓮路上的餐廳,在餐廳大門的左側,裝飾着一隻立于木杆上的孔雀标本,長長的尾羽垂下,非常漂亮,标本用透明玻璃箱保護,頗為醒目。下方的招牌上寫着:“有鳳來儀 孔雀血蒸蛋 紅焖孔雀 泡椒爆炒孔雀胸脯肉 孔雀炖膏蟹湯”等字樣,與美麗的孔雀标本格格不入。
【店家】
食材來自正規養殖場 希望居民理解
該餐廳劉店長告訴記者,餐廳是去年開業的,孔雀料理是餐廳特色,客人預訂後,餐廳才從養殖基地進貨,一隻孔雀1288元,包含招牌上的幾道菜。“疫情防控形勢較好的時候,有不少客人預訂,但目前已經很少做了。”
劉店長拿出一張供貨商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照片,上面寫明:孔雀來自大田縣一家成立于2012年11月的珍禽孔雀養殖專業合作社,證照頒發時間為2015年10月。“我們開餐廳的,肯定要遵守法律,不可能做違法的事,更不可能像傳言所說的當街宰殺,希望居民能夠理解。”
【部門】
藍孔雀為禁食物種 禁止養殖經營
市資源規劃局相關工作人員說,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規定,不在禁食範圍。而藍孔雀并沒有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養殖、經營活動。
該工作人員表示,市民如果發現市面上有經營、食用孔雀等珍禽的行為,可以向12315舉報,相關部門将介入調查處理。
(廈門晚報記者 陳鵬程 馬嘯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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