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段的考生,主考科目要求平均分在75分以上,論文一次通過,評語是良以上,才有資格申請學士學位,參加8月份的學位考試,通過後即可拿到學位證。
符合相應學位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可向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提出申請,由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授予相應學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的主考學校均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己通過畢業論文答辯,符合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畢業條件。已通過所在地考辦辦理畢業手續。符合主考學校學位管理部門規定的有關申請條件。申請學位條件的說明:
上述前兩個條件是申請學位的基本條件,第三個條件可由主考學校根據學位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行确定,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前兩個條件的标準。申請學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請條件之日起至本科畢業證書注明的畢業日期之後一年内。授予學位的條件由主考學校自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