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方允許買方查詢戶籍狀況。在交易之前,查詢房屋戶籍狀況是非常必要的。通常房屋戶籍是由該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一旦遷戶有問題,買房方可以拒絕購買。
(二)賣方允許買方核實相關證件。購買二手房時,賣方主動出示戶口本,讓買方确認房子的戶籍狀況。
(三)明确違約責任。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可以在合同上注明相關條款,賣方要明确兩方面:一方面是買方付款的時間;另一方面是明确了違約責任,就可免除賣方在損害方面的舉證責任,不必在訴訟中搜集證據證明自己所遭受的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