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到期不換證不可駕車上路,過期一年不換會被注銷。
2、2004年5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辦法》規定:對于“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領的,車管所應當注銷駕駛證”。駕駛證過期一年之内可以正常換證,但在這之前持證人不得駕車,否則将被按照無照駕駛進行處罰。駕照換證過期一年會被注銷,需重新學習考試,考試合格才能重新領取駕照。
3、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複駕駛資格。注銷的機動車駕駛證,登記資料保留兩年後銷毀。
4、駕駛證有效期間滿前三個月内,持證人應當到車輛管理所換證。車輛管理所應結合審驗對持證人進行身體檢查、審核違章、事故是否處理結束、對審核合格的,應換發駕駛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換證的,應當事先申請提前或延期換證,事先未申請并超過有效期換證的,依法處罰後予以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