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三個小時不能立案。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
4、非法拘禁,緻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
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三個小時不能立案。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
4、非法拘禁,緻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
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