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DP對經濟增長的衡量是有限的。
舉例說明:如果有兩對夫婦都不上班,每天隻是在家裡打掃衛生,完成家務,那麼他們的勞動并沒有産生GDP。而如果他們約好同時去家政公司上班,并且每天完成對方的家務,那麼盡管他們在做同樣的事情,但是此時的勞動被計入了GDP。
2、 GDP無法衡量國民财富和福利。
舉例說明:兩輛車在路上行駛,如果不撞車,那麼幾乎不産生GDP,如果撞車了,那麼醫藥費、拖車費、修車費或買車費、保險賠償甚至法律訴訟費等按照支出法都應計入GDP,此時GDP大幅增加但個人生活福利并未改善甚至惡化。
3、GDP無法統計地下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