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号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複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标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将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将車輛解體并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