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高中(中專、中技、職高)以上學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從上述規定分析,出國留學并獲得國家承認學曆的青年回國,如果符合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要求,又沒有征兵工作條例規定的不征集情形,可以在先進行兵役登記後報名應征。
征兵工作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高中(中專、中技、職高)以上學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從上述規定分析,出國留學并獲得國家承認學曆的青年回國,如果符合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要求,又沒有征兵工作條例規定的不征集情形,可以在先進行兵役登記後報名應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