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确立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标。
(2)憲法确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
(3)合理的法律體系的建立是實現憲法的基本形式之一。
(4)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内部沖突的基本機制。
(5)憲法是立法體制發展與完善的基礎與依據。
【法律依據】
《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