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把建築業的差額征稅整清楚,必須要區分差額征稅和差額預繳這兩個概念,因為它倆有很多相同點,容易讓人産生混淆;比如,可以扣除的都是分包款,扣除的時候都要憑發票等憑證,扣除以後的結果均以零為限,不得出現負數等。
今天應各位親愛的讀者的要求,講一講差額征稅,選擇的角度就是要正确區分差額征稅和差額預繳。
區别一:差額征稅隻适用于簡易計稅,差額預繳可适用于兩種計稅方法
差額征稅來源于營業稅稅制下的總分包差額征稅,營業稅下,總包方和分包方的營業額就是差額概念,它的意思是盡量避免重複征稅,一個項目總造價10000萬元,分包幹了3000萬元,交了3000萬元的營業稅,那總包就隻能确認7000萬元的營業額,不然就有重複征稅。
營改增稅制平移,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允許差額計算銷售額,即從其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這就是簡易計稅可以差額計稅的淵源。
那一般計稅方法下建築服務為什麼不讓差額計稅呢?
這是因為,一般計稅方法下,應納稅額等于銷項稅額減除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是對應收入的概念,進項稅額是對應成本的概念,這個成本已經包含了分包成本,也就是說,銷項稅額減除進項稅額已經完全消除了重複征稅,就不能再讓差額計算銷售額了,隻有全額計算銷項,才能讓你全額抵扣進項。
也就是說,一般計稅方法下,建築服務的增值稅與其他行業的增值稅沒有任何區别。
差額預繳是說,預繳增值稅的時候,計算預繳稅款的基數允許差額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比如說北京的建築公司到上海施工,需要在上海預繳,一般計稅預征率是2%,簡易計稅預征率是3%。總包需要預繳,分包也需要預繳,但是從理論上講,項目地上海收取的預繳稅款總數應該是一個定數(即不含稅工程造價的2%或者3%),與是否存在分包以及分包金額是多少沒有關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現行稅制允許在計算預繳稅款時,差額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由于預繳稅款不區分計稅方法,差額預繳既可以适用簡易計稅,也可以适用一般計稅。
區别二:差額征稅是納稅申報概念,差額預繳是按次預征概念
差額征稅是納稅申報概念,按月征稅的,一年申報12次,按季度征稅的,一年申報4次。納稅申報要填申報表,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差額征稅的申報表是附表三和附表一:
差額預繳是按次預征概念,發生一次應預繳行為就要預繳一次,差額預繳填的是增值稅預繳表:
區别三:差額征稅是公司整體概念,差額預繳是單個項目概念
差額征稅在填寫申報表的時候,填表人是納稅人,也就是說差額征稅是以公司為主體,是用公司的收款或者開票金額扣除公司的分包款。
舉一個例子,某建築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所屬甲乙丙三個工程項目,均為甲供工程且選擇簡易計稅,本月甲項目收款309萬元,乙項目未收款,丙項目收款618萬元,本月甲項目支付分包款103萬元,乙項目支付分包款206萬元,丙項目支付分包款515萬元,均取得發票,則該公司在申報期申報納稅時,簡易計稅的應納稅額為:
[(309 0 618)-(103 206 515)]÷(1 3%)×3%=3萬元
差額預繳則不一樣,填寫增值稅預繳表的時候,填表人盡管也是納稅人,但需要按照工程項目分别預繳,相關數據填寫的也是項目的數據,可見差額預繳是以項目為主體,用項目的收款或者開票金額扣除項目的分包款,這就是為什麼建築服務發票需要備注項目名稱和項目地址的原因。
以上例為例,假定甲乙丙三個項目均為異地項目,項目地與公司機構地不在同一個地級行政區,則,甲項目需要預繳(309-103)÷1.03×3%=6萬元;乙項目無需預繳,支付的206萬元分包款留待以後期間扣除,如果以後這個項目再無收款,這個206萬元扣除不完該你倒黴;丙項目需要預繳(618-515)÷1.03×3%=3萬元。
細心的你,是不是發現問題了?公司在對這三個項目納稅申報時,應納稅額隻有3萬元,但實際預繳增值稅時卻預繳稅款合計6 3=9萬元,多餘的6萬元咋辦呢?A:何老師你算錯了 B:多餘的6萬元可以給公司其他應稅行為抵減。
你選哪一個?
如果您覺得文章有幫助,請點擊右上角“ 關注”,每天及時獲取實用好文章!
「理個稅」提供最專業财稅資訊及中小企業全生命周期一站式管家服務。
來源:何博士說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