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教師編制隻有2種,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2、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隻簽訂一次合同)并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3、民辦大學是沒有編制的,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财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财政部門據此撥款,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以及公益性崗位。
4、編制都是需要是事業單位、公務員單位等獲得财政撥款的單位的崗位才是編制。隻要是獲得财政撥款的單位的正式員工那都是有編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