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執法隊屬于事業編制。鄉鎮執法隊工作職責:1、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2、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占用(含機動車輛亂停亂放)、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等方面進行監察;3、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容貌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4、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