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複台灣——鄭成功。鄭成功(公元1624~1662)初名森,字大木,唐王賜姓朱,改名成功,為明末南安人。荷蘭殖民者于1624年(明天啟四年)侵占了我國的台灣,對台灣人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并不斷騷擾福建、廣東沿海地區,激起中國人的無比憤慨。
2、1655年(清順治十二年),鄭成了抗議荷蘭殖民者在海上的擄掠,曾下令禁止商船到台灣貿易,在經濟上給荷蘭殖民者以有力的打擊。
3、1661年4月,鄭成功令長子鄭經防守廈門,新率戰艦120艘,将士25000餘人,在金門料羅灣誓師東進收複台灣。經過激烈的海戰,鄭軍擊沉荷軍主力艦“赫克托”号複了“赤嵌樓”。
4、在近一年的争奪中,荷軍傷亡近2000人,損失慘重。1662年2月1日,荷蘭侵略軍被迫投降,被侵占達38年之久的台灣終于重歸祖國懷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