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元氣滿滿的“吸貓”體驗
哪想小貓咪一個翻臉
這下可“悲催”了
“撸貓”被抓傷,責任誰來擔?
2021年6月,江蘇省宿遷市的小甲(未成年人)與其朋友們一同前往“愛寵貓咖”(化名)寵物店“撸貓”。然而,當小甲摸了身旁的貓後,貓咪突然将小甲的手抓傷。工作人員發現後,立即對小甲進行了沖洗處理。次日,小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醫院就診,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傷風疫苗。
之後,小甲的父母找到貓咖,要求貓咖進行賠償。“愛寵貓咖”負責人稱,店内的寵物貓都注射過狂犬疫苗,小甲被抓傷後,無需再次接種疫苗;且店内的寵物貓性情溫順,可能是小甲行為不當導緻貓産生應激反應,對于小甲受傷,貓咖不存在過錯;店内還貼有“發生貓咪傷人,概不負責”的公告。所以,“愛寵貓咖”拒絕了小甲父母的索賠,小甲的父母遂訴至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法院。
法院:商家應賠償損失2265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法院審理認為,在本案中,“愛寵貓咖”無證據證明小甲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故應當對小甲的損害後果承擔責任。“愛寵貓咖”即使已經告知“撸貓”的風險,在小甲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也不能因此拒絕承擔賠償責任。故依法判決“愛寵貓咖”賠償小甲各項損失,共計2265元。
法官說法:适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飼養動物緻人損害,适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對受害人存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承擔舉證責任,否則需承擔不利後果。
本案中,在“愛寵貓咖”未能舉證證明小甲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另外“愛寵貓咖”中關于“進店若發生貓咪傷人,概不負責”的公告,屬于責任免除條款,免除其提供方的責任,同時排除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屬于無效條款,故對消費者不發生效力。
法官提醒
消費者在享受愉悅時光的同時也要考慮寵物本身的危險性和“撸”寵物行為招緻危險的可能性,不要采取過激挑逗行為,注意個人安全。寵物店作為提供服務的一方,應承擔符合專業管理人的管理義務,在對寵物存在的危險進行充分的告知警示。同時,也應設置預防寵物緻人損害的完備防護設施,必要時也可購買相應保險。
同時提醒各位寵物飼養員,注意合法合規養寵物,在照顧好自己愛寵的同時也要對周圍人負責,避免意外的發生。
來源:人民法院報,在此緻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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