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屬部門有區别:
解放軍在《内務條例》中對軍官的稱呼作了專門的規定。軍官在部隊不同類型的機關,對軍官的稱呼是不同的,目的是方便軍官的身份識别,有利于作戰、指揮。對于機關的非領導軍官,政治部的人員,稱為幹事;後勤、裝備的人員則稱為助理員。
2、工作内容有區别:
幹事,是指辦事;專門從事某項專門工作的人。通常有幹事組成的這種組織的管理機構叫做幹事會,在軍隊中,幹事多在黨政機關負責黨建、政治教育等工作。助理作為軍隊職務的一種,多是參與指揮部隊行動和制定作戰計劃等。
3、普适性有區别:
幹事适用範圍更廣泛,專職于某項工作的都可以成為幹事,在地方政府也有這種稱謂,而助理則隻在軍校部隊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