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焚毀典籍,坑殺書生。
焚:燒。
坑:把人活埋。
儒:指書生。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士,西漢之後稱焚書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但秦始皇焚書事件是經過衆丞商議的,其中主導的是重丞李斯,其政治目的是為了解決天下一統這一當時新的國家規模和奴隸制過渡封建制所産生的各地不利于統一的矛盾而采取的非常措施。同時秦始皇焚書并未焚燒醫學、農牧等技術實用書籍。主要是焚燒被兼并的國家殘留的歌頌當地先王,以故非今,不利于統一的言論書籍,同時重要的他國典籍焚燒前都國庫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