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被占用了,首先需要明确哪裡的街道。一般來講,若是個人家的街道,被鄰居占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鄰居排除妨礙。占用公共街道的,您隻能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舉報,如城管局,但個人是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排除妨害的,個人是不能成為“占用農村公共街道”案件的主體的。如果是在城鎮,還可以要求城管機構進行處理。
如果占用的是公共街道堆放建築垃圾,《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确需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的,應當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