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主體特定,起訴方多為農村信用社,商業銀行起訴的少。
(2)貸款的期限較短,均有擔保人。
(3)金融部門不及時起訴、貸款續貸轉貸的現象多,貸款被拖欠的時間長。
(4)借款合同的内容完備,手續齊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1)一方主體特定,起訴方多為農村信用社,商業銀行起訴的少。
(2)貸款的期限較短,均有擔保人。
(3)金融部門不及時起訴、貸款續貸轉貸的現象多,貸款被拖欠的時間長。
(4)借款合同的内容完備,手續齊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