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崗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本辦法所規定的績效考核是企業定期對行政崗位員工及主管級别,含副職以上管理人員的工作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并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人事管理工作。
2、績效考核的目的是通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估,為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人事決策提供依據。
3、績效考核采用絕對标準方式,即考評人按照員工的職位描述、工作目标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做到公平、公正。
4、本辦法對績效考核的程序和内容、績效考核的要素與評價标準、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等作了規定。
5、本辦法适用于公司行政崗位員工及部門副主管,含所有在職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