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以做貸款擔保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擔保人。不過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為保證人。所謂擔保人,又稱保證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裡的第三人就是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法人可以做貸款擔保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擔保人。不過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為保證人。所謂擔保人,又稱保證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裡的第三人就是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