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建成以後,不允許私自搭建房屋,在前期購買時如果沒有算面積,後期的拆遷賠償這一部分也是沒有的,而且露台本就是免費贈送的,所以陽光房是違章的。按照相關規定,市民要對已有建築設施修整或重建,必須到規劃部門備案。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違章建築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态環境等特點,并且很多違章建築還隐匿在合法建築裡面。違法建築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城市風貌,并制約城市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執行,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國家規定,違章建築不僅要被拆除,違建當事人還要承擔拆除違建所花費的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