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寶雞市民王先生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稱,6月4日他代表公司委托安能物流從寶雞發送一批機床配件送往蘇州。6月7日配件到達蘇州後卻因為破損嚴重無法使用被客戶拒絕簽收并要求賠償,王先生認為配件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了破損,安能物流需要對他的損失負責。
王先生告訴記者,6月4日他代表公司委托安能物流向蘇州市發送一批機床配件,總共5箱,合計950kg,6月7日抵達蘇州後客戶現場查驗,發現貨物破損嚴重無法使用,并要求退貨賠償處理。“當時寄的的時候配件是裝在木箱裡的,等到貨的時候木箱都已經被破了,客戶現場看完後就發現用不了了。”王先生說,配件從蘇州退回來後他就聯系了寶雞安能物流分撥中心以及總部,最讓他生氣的是事情發生20多天了,卻沒有一個能處理問題的人,目前得到的答複是隻能賠償15000元。
“我們寄出貨物總價值199200元,還有客戶延期滞納金、誤工費等,賠付15000元肯定是遠遠不夠的。而且這個保價也不是我填的,當時也沒告知我保價金額,我不接受賠償金額,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配件破損,安能物流應當對我們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王先生說,現在等一天就需要付一天的客戶延期滞納金,他目前的訴求是賠償239206元。
記者從王先生提供的物流信息中看到,6月7日上午11點多快件到達蘇州吳中吉祥,已進行問題掃描,後方原因顯示分撥破損未修複,最新物流信息顯示,本人異常簽收。
随後,記者與安能物流的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系,魏先生回複稱:“王先生之前也委托我們發過7、8次物流,但之前一直沒出過什麼問題。這次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了破損,王先生當時并沒有說貨物很貴重,公司給出的意見是按照保價的15000元來理賠,王先生對這個賠付結果不滿意,一定要按照貨物的原價加上客戶延期滞納金等費用來賠付,一直沒有達成共識,所以現在還沒有理賠。這個事情目前正在等待總部的處理結果。”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律師,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郵政法》第47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丢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如果王先生所在公司已對配件予以保價,配件部分損毀的,安能物流應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配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如果配件全部損毀的,安能物流應按照保價額賠償。
趙良善強調,如果安能物流未明确告知王先生或未在顯著位置記載保價及未保價的賠償事項,那麼安能物流應按照王先生所在公司的實際損失,包括配件的實際損失及向第三方支付的逾期交貨違約金損失等。
趙良善建議,安能物流盡量與王先生所在公司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王先生或其公司可訴諸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華商報記者 李琳 編輯 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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