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或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
職工在下列情況從事工作的時間,不作工齡計算: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42條規定: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不作工齡計算。因反革命罪行而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恢複政治權利之日算起;因其他犯罪行為而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被剝奪政治權利前與恢複政治權利後的本企業工齡,應合并計算。
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或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
職工在下列情況從事工作的時間,不作工齡計算: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42條規定: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不作工齡計算。因反革命罪行而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恢複政治權利之日算起;因其他犯罪行為而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被剝奪政治權利前與恢複政治權利後的本企業工齡,應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