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休的年休假可以折成工資。對于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按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單位應該再付2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标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