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準備兩張白底照片,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大概一周左右能出來。
暫住證是本市對外地人員實行暫住登記和《暫住證》制度。《暫住證》是外地人員在本市臨時居住的合法身份證明;外地人員到達本市後,應在三日内到其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其中,年滿16周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拟超過一個月的或拟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人員,應當在辦理暫住登記的同時申領《暫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