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審理;既要求承擔民事責任,又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的,分别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審理,并适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點和健康成長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司法活動中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