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逮捕期滿之後的下個步驟是公安機關會連同案件的卷宗材料,證據等這些一律移送至同級人民檢察院,然後由人民檢察院審查作出是否起訴的這種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讨論。
羁押逮捕期滿之後的下個步驟是公安機關會連同案件的卷宗材料,證據等這些一律移送至同級人民檢察院,然後由人民檢察院審查作出是否起訴的這種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