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研究:指不直接考慮用途,以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現、新學說為目的或對已有的規律、發現、學說作系統性的補充而進行的理論研究或實驗。其成果以科學論文、科學著作為主要形式;
2、應用研究:指利用基礎研究所發現的知識,确定特定的目标,為了明确基礎研究成果的實用化的可能性,探索新方法而進行的獨創性研究,及時對已經實用化的技術探索新的應用方法而進行的研究。應用研究實際上并不直接産生新的産品或工藝,其成果為科學論文、科學著作、原理性模型和專利等;
3、實驗發展:指利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及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知識,為生産新的材料、産品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和服務,對已生産和建立的上述各項進行實質性的改進而從事的系統性工作。其成果為一種具有新産品或新技術基本特點的原型,可達到設計定型的新産品或新工藝、實驗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