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是指面向社會公衆發行,主要應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社保卡不能當身份證直接使用。不過乘飛機、坐火車沒有身份證,可以用社保卡向機場、鐵路公安機關申請臨時身份證明,用臨時身份證明乘飛機、坐火車。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