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時間: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内。
2、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并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内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現隻有極少數落後地區組織機構組織繁雜,才有計劃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分開的現象。多數地方已廢除準生證。
1、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時間: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内。
2、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并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内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現隻有極少數落後地區組織機構組織繁雜,才有計劃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分開的現象。多數地方已廢除準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