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頒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國徽是由清華大學營建系和中央美術學院分别組織人力對國徽方案進行設計競賽,在1949年8月政務院讨論時,高修改設計塑造的國徽模型被審議通過,1950年9月20日毛澤東主席命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内容為國旗、天安門、齒輪和谷穗(國旗和天安門象征國家,齒輪象征工人階級,谷穗象征農民階級),象征中國人民自“五四”運動以來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鬥争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新中國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