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被盜用可申請遺失。
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營業執照遺失應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盜用他人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屬違法經營行為,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同時,該行為已構成侵權,可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停止使用,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登記主管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憑證,除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押、毀壞。
企業法人遺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應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不得僞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
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