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子後,應要先辦理房屋産權證,可以出具相關的房屋産權證明,這個是先決條件。房子的用途必須是住宅且私有的。
如果是市外人員遷入房産所在地,還需出具在房産所在地繳納一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帶上房屋産權證相關證明(原件被抵押則到銀行複印且蓋銀行公章)、購房合同、發票、社保憑據、戶口、個人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戶口準許遷入證明,然後帶着這個準許遷入證明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請開具同意遷入證明。帶着步驟3辦理好的同意遷入證明,回到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戶口核發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請開具戶口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