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需要交個稅,普通住宅按總價*1%或(總價-成本)*20%,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20%征收,購買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個稅。
另外,還需繳納的稅費有:
1、契稅
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總價*1%,90-144平米(套内120):總價*1.5%;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宅:總價*3%;商業房或公司産權:總價*3%。2014年5月起,取消農業戶口首購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稅政策。
2、營業稅及附加
普通住宅:總價*5.6%;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征收營業稅,滿2年的免征。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征收營業稅,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附加是指城建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3、印花稅:總價*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