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到男方家,離婚後也可以再次辦理戶口遷移,也可以另立戶口,甚至還可以不遷戶口。戶口遷移:離婚後可以将戶口遷入原居住地或者是再婚對象的戶口。另立門戶:另立門戶一般是需要有獨立的房産,并且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不遷出:離婚後也可以選擇不遷戶口,但是兩人的夫妻關系仍然是不存在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