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考駕照不要居住證,在東莞考駕照需要身份證明和身體條件的證明,新規實施後不再需要居住證了。
《公安部關于修改的決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一)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二)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第十九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