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跑到國外的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起訴,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産、車輛、證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财産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将會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