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用人單位在每月12日之前遞交申報材料的,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于當月20日以後憑受理單到市社保局業務大廳工傷生育窗口(區屬企業到各城區社險辦)領取回執,生育保險待遇費用通過當月的結算一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
2、參保用人單位在每月12日以後遞交申報材料的,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于次月20日以後憑受理單到社保局業務大廳工傷生育窗口(區屬企業到各城區社險辦)領取回執,生育保險待遇費用通過次月的結算一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
3、退休人員在每月5号之前申報的,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于當月15号撥付到養老金社發帳戶,每月5号之後申報的,次月給予處理撥付。